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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6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启动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今天,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布评选表彰方案,正式启动2016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

公告说,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遵循属地原则进行,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组织推荐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在京中央单位负责,群众推荐由所在省份受理。中央在京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17:00,各地向全国评选办上报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17:00。

评选表彰活动将坚持注重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候选人的原则,采用专业评审、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获奖人。评选办公室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专门承担评审工作。同时设立网络投票环节,按照群众投票占40%和评选委员会投票占60%的规则,最终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在限额内确定表彰建议人选。

“全国脱贫攻坚奖”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每个奖项表彰不超过10名。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中,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的扶贫先进典型;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帮扶效果显著的扶贫先进典型;创新奖从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扶贫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中,创新扶贫理论,改革方式方法,取得重要成果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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