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星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当前,一些P2P平台将网络在线直播当成营销吸睛利器,为平台运营带来隐患。况且,做一次形式上的直播不难,要传递出有价值的内容却不易。目前,P2P网贷监管的核心是规范宣传与打击非法集资,而这两者又有紧密联系,监管的源头正是表现在规范宣传上。目前,电视台、电台对于和P2P有关的广告内容已进行严格把控,需要有关部门核准方能发布。特别是在新《广告法》出台的背景下,平台在直播时应尽量减少营销信息,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