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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该治治城市光污染了
何勇海

夜幕降临,摩天大楼灯火璀璨,街边店铺霓虹广告流光溢彩。超亮的户外广告牌带来的光辐射,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小危害。但目前光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与相应治理。

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污染之后,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它不仅“侵蚀”了美丽的夜空,更会带来生态问题,影响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光污染危害如此严重,却为何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是当下商业经济、城市生活严重依赖着各种“光源”营造红火氛围,不少城市建筑为追求现代化的视觉效果,更频繁使用玻璃幕墙。二是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光污染专门立法,无法可依之下,监管也就变得苍白无力。再者,在达到什么程度才算光污染上缺乏统一标准,存在认定困难的问题。

治理光污染问题,首先要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这样执法部门才有明确的依据。实际上,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应规定。比如,上海出台景观灯设施管理办法,明确景观灯光设施设置和启闭要求,明确景观灯要使用节能灯以达到节能减排和控制光污染的目的;四川日前也印发通知,严格控制建筑物玻璃幕墙使用。这些都是在治理光污染上做出的努力,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其次,防治光污染还应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两大系统。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应将强光设施的设置与分布纳入其中,在城市的一定区域内合理建设与分布强光源,减少或限制使用大功率强光源;也有必要对各类公共光源制定光照时长及亮度、色彩饱和度等详细标准。在环境保护管理系统中,应对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对光环境的影响予以事先评估,禁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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