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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发挥医保资金杠杆作用探索分级诊疗制度
“县域医共体”提升乡村医疗水平
本报记者 文 晶 通讯员 冯立中

8月6日下午5时许,安徽省庐江县龙桥中心卫生院接收了一个高危产妇,来院时产妇羊水已经破了,胎儿危在旦夕,必须立即手术。

“当时产妇出血比较快,比较急。送到县城手术已经来不及了。”龙桥中心卫生院院长汪宣利说,他们一边抢救,一边向医共体上级单位庐江县人民医院请求支援。

汪宣利所说的“医共体”成立于今年2月,由庐江县人民医院牵头,分别建立了泥河分院、龙桥分院、同大分院,推进分级诊疗、规范医疗行为、实现资源共享。

接到请求后,庐江县人民医院立即安排县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杨晓红等人先行赶往龙桥中心卫生院参与抢救。随后,县医院的第二梯队医生也紧急赶到。经过20多名医护人员的努力,产妇的生命保住了,随后她被转到了县医院ICU病房,目前正在康复中。

为实现农村分级诊疗制度,安徽发挥医保资金杠杆作用,整合县、乡、村三级资源,明确三级功能定位,从2015年开始,选择了15个县,建设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共同组成的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县域医疗共同体”,医共体内的人财物统一管理调配,新农合资金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连续服务”的服务模式。到2016年,全省共有40个县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建设县域医共体,安徽的基本做法是由县级龙头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组建2个至3个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之间形成横向竞争机制,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自愿参加;根据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能力,遴选50种左右的常见病,在非急诊情形下留在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治,不能将上述疾病患者转往县级医院甚至县外医院,县级医院根据自身的诊疗能力,遴选100种左右的病种,不得随意外转;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内的乡镇卫生院,确定具体、易考核的帮扶目标,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能力,使患者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看病。

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将合理数量的“人头费”预算给医共体,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由医共体全面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县外住院病人(含大病保险享受者)的报销也从总预算中支付。

按人头总额预算的新农合基金在县域医共体三级机构间构建起共同的利益链,倒逼医共体牵头单位(县级医院)抓紧提升自身的诊疗技术能力,留住病人在县内住院,减少县外住院人数。同时,主动帮扶乡镇卫生院提高诊疗能力,尽最大可能将常见病和慢性病安排在乡镇卫生院诊治。

医共体牵头医院联合编写《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和《村卫生室常见病门诊诊疗规范》,全面开展专科对口培训,并定期检查乡村医疗机构对规范的执行情况。

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每年至少为所辖所有乡镇卫生院的技术骨干举办两期常见病诊断、鉴别诊断和临床诊疗技能培训班。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还派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任职并每周定期上班、查房带教、学术讲座、带教手术、专业指导、免费接受进修、赠送大型设备、帮助开设新技术建成特色专科,并负责帮助至少1所中心卫生院创建成二级综合医院。

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每年为村医至少举办两期免费培训班,主要培训慢病早期发现、就诊指南、生活指导和随访观察技能等。组织村医到县级医院免费脱产进修农村常见病的门诊诊断和治疗技术及中医药、康复、理疗、眼底检查等专项技术等。

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医师与乡镇卫生院医师及村医结成“1+1+1”师徒关系,“一师”对“二徒”,并指导规范逐级转诊。同时,县级牵头医院还建立了官方微信群,加强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在线指导。

随着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帮扶变得更加深入、有效,安徽乡村医疗水平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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