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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实施“直通电”工程
本报记者 童 政 通讯员 陆英年

“现在有了‘直通电’,我们在柳东新区物流港项目铺设电缆的费用由供电部门出资建设,大大减轻了生产负担,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柳州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直通电”工程是指广西电网公司为保证客户新装和增加用电而必须相应进行的电网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即从2016年6月1日起,凡是正式向广西电网公司申请报装用电的客户,在保证投产后具备一定的用电负荷条件下,按客户自愿原则,原由客户自行投资建设的从电网公司电源变电站至客户项目用地红线内的供配电设施(含配套的线路和变电站工程)、计量装置等全部设施的建设可交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

据了解,实施“直通电”工程后,原由客户投资建设的部分设施,转由广西电网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客户只需建设红线范围内配电设施即可实现供电,低压零散客户基本实现免费报装用电。这样,客户既可以节省初期配电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又减少日后运维管理压力。客户用电将更实惠,便捷和贴心。同时,实施“直通电”更强化了广西电网公司对供电网架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有利于推动建设更可靠的供电网架,客户供电可靠性将更高。

据悉,今年6月以来,广西电网公司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和广西稳增长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直通电”工程,稳妥推进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红线,进一步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实施“直通电”工程,一年可为各类用户减少用电工程配套项目建设费用约13亿元,减轻企业用电负担,实现家门口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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