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最重要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最宝贵资源。要切实保护耕地,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还必须从制度上堵住文件式执法的漏洞。抵住占用耕地的原始诱惑,要从侵占主体、承包农户和土地本身三方面为变相纵容违法占地戴上“紧箍咒”
最近有两条关于耕地保护的新闻引人关注。一是某企业在耕地上违规种树6年始终整改不了。6年前,当地国土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年后,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另一个是“一元罚款”。有人非法占用农地,当地8年来发出4道行政处罚书。当事人却边认罚边继续违法,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原来当地罚款的标准是每平方米1元钱。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最重要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不能有闪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法律也作了条文规范,类似上面提到的执法囧事为何还时有发生?恐怕是利益在作祟。地方政府要发展经济,城镇建制面积要扩展,工业厂房车间要扩容,这些都离不开土地。现实中,一些地方没有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责任,而是把耕地当成了其他用地的“唐僧肉”,把耕地占补平衡变成了敷衍塞责,他们靠百般腾挪的建设用地指标大搞新区开发、园区建设,扮靓了政绩却留下难消的后患。
土地执法本应有最纯粹的专业精神。一旦夹杂了暧昧的利益算计,就会变得畏首畏尾,导致对侵占耕地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据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而执行每平方米1元钱的罚款标准,连“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都谈不上,完全是给当事主体挠痒痒。这样的惩罚如何能威慑违法行为呢。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切实保护耕地,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还必须从制度上堵住文件式执法的漏洞。抵住占用耕地的原始诱惑,要从侵占主体、承包农户和土地本身三方面为变相纵容违法占地戴上“紧箍咒”。
毫不动摇地坚持土地用途管制。有人说,耕地保护的根本要靠农业效益的提高,保护耕地应让种粮有赚头。其实不然,农业尤其是种粮效益再努力也很难超过工业用地、住宅用地效益。同一块地,种粮食的收益远比不过“种”房子的。因此,既不能因为比较效益低而放弃农地农用,也不能指望靠提高农业产出来防御非法侵占。农地农用没有商量余地,违法必须受到严惩,要通过法律而不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意愿来决定土地用途。
毫不犹豫地建立利益补偿机制。耕保基金是成都市建立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探索。当地每年给承包农户直接发放耕保基金,基本农田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亩300元。土地流转后农户可继续享受,但必须继续履行保护耕地义务。如果流转者改变了土地用途或破坏了耕地,农户就得不到耕保金。利益补偿机制改变了过去单纯由政府部门监管的做法,使保护耕地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亟待在全国制度化。
各地要毫不妥协地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继一般耕地、基本农田之后的更优质的耕地类型,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目前,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已完成。一旦最终划定并配合卫星遥感监测,将给城市建设用地扩展戴上“紧箍咒”,也给耕地加了一道“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