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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组建农信担保公司、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供销社为农村金融服务补“短板”
本报记者 常 理

河北承德市滦平县的赵敬娜是一名返乡创业的大学生,受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过去做生意几经亏损。去年下半年,供销金融扶贫平台——“政银企户保”的出现让她的生意出现了转机。

该平台按照“政府注资、供销社筹资、市场化引资”的方式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按1∶10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为农户提供贷款。保险公司为农户办理贷款履约责任险,一旦出现还贷风险,保险公司和补偿基金负责理赔和代偿。保险公司承担80%,供销金融扶贫基金承担20%。

在供销金融扶贫平台的帮助下,赵敬娜很快拿到了15万元贷款,解决了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今年她还成立了合作社,带领更多的乡亲脱贫致富。

“金融服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求,也是供销社必须弥补的短板。”河北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邓沛然认为。

记者了解到,河北供销社从解决农民融资难入手,打造了涵盖农村产权交易、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互助保险等10类金融业态的省级平台,向下贯通到乡镇建立供销金融超市,构建了全链条、一站式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还与河北银行合作成立了冀银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满足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领域的融资租赁需求。

纵观全国,供销社作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纽带,在为农民尤其是贫困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告诉记者,不过,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总体仍然不足,农村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导致地下钱庄等乱象丛生,金融风险不断加大,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究其原因,李春生认为,由于“三农”客户规模小、分布散、信息不充分,在现有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准入门槛高、决策链条长、经营效率低。同时,农村贷款抵押担保制度不健全,贷款担保难以落实,农户和农企融资难的问题非常严重。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预期收益低,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导致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

“破解这些难题,供销社有自己的天然优势。供销合作社广泛联结农民和合作社,拥有27746个基层社,14.7万家农民合作社,36.1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遍布城乡的105万个经营网点。在长期从事为农服务中,积累了良好的信誉,能够获得广大农民的信任。”李春生说。

近年来,各地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内外资源,扎实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不少地方供销社组建了农信担保公司,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引导和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和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解决社员的融资问题。如山东全省已有5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发展资金互助组织600余家,融资总额37亿元。

同时,还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信用贷款为主,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为辅,主要向农户和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提供短期信贷服务,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

“这些创新举措,对于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农村金融担保缺位、信贷供给能力不足、机构网点布局有空白和金融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作了很好的尝试。”李春生说。

李春生表示,农村金融创新,也推动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资金匮乏始终是制约供销社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供销社通过创办担保公司,突破了系统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通过创办资金互助社,使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实现了人、财、物的合作;通过参与信用社改革和建设村镇银行,拓展了服务领域,增强了服务功能,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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