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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少开证明”重在落实到位
奚旭初

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下发通知:今后凡再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要及时追究责任。

长期以来,开证明都是老百姓的头痛事。且不说手续繁琐,耗时费力,甚至有的证明如同“奇葩”,几乎像证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吃够了开证明之苦,现在盼来12部门协同推进简政放权、联手出台简证新政,老百姓自然如释重负,拍手称赞。

公共服务涉及各个不同的部门,新政的亮点,不仅明确了简证原则即按照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和办事环节进行梳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而且要求对应该保留的证明要明确“由谁开”“怎么开”、哪个部门受理哪些“证明”,让群众“一步到位”。这样的规定,在思路上堵疏结合,措施衔接,没有盲区,不留死角,有利于把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可以避免出现部门间工作不协调、服务和管理空当等问题。

简证新政不仅惠及群众,对公共服务部门而言也是利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财政开支,改进工作作风,可谓一举数得。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落实有多快,是办事机构的人决定的。人“跑得快”,政策落实就快;而如果人“跑得慢”,落实自然也慢。落实好政策,重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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