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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制度明年启动
申请人就业地或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有加分

本报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今天,北京先后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两项新政出台,意味着北京自今年10月1日起,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同时,已酝酿1年多的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积分落户即将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之后,又一条落户北京的渠道。

《实施办法》规定,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实施办法》还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再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对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

据了解,《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较为宽松,使大多数常住人口能够按国家和北京有关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条件。而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实施办法》对积分落户制度只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则是对相关条款的细化和落实。

“城市发展需要多层次人力资源的支撑,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主要是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现阶段发展需要进行设计,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重点解决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

即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北京对在科技、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创业和创业中介服务人员,予以加分。截至2015年底,北京户籍人口平均年龄达到43.4岁。因此,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此外,还对就业地或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予以加分。

政策有了,怎样提交积分落户申请?据了解,政策执行后,由申请人单位向所在行政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申报,每年集中申请一次。通过建设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联动审核,最大限度方便办理。同时建立积分落户公示制度,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通过“先申请、后划线”的方式,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针对政策后续操作实施,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将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公布。此外,作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政策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这次出台的积分落户办法将试行3年,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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