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以投资理财的资金信托,人们可能比较熟悉,但对于财产信托则比较陌生。在我国的信托实践中,根据信托资产来源划分,信托可分为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在这个统计口径下,财产信托就是与资金信托对应的信托类型,是指以资金以外的财产(包括资金以外的动产、不动产以及财产权利)设立的信托统称为财产信托。”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陈进说。
一般而言,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资金属于特殊的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有相应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所以,能够设立信托的财产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以及财产权利,这需要首先予以明确。“从法律视角看,委托人合法拥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字画、珠宝等动产,以及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都可以设立财产信托。”陈进说。
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樊迪说,实践中,信托公司开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上就是以债权为信托财产的财产信托。
据了解,目前我国财产信托业务已有一定规模。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季度末,信托业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为10.43%,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81个百分点。中信信托、北京信托、中诚信托、平安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推出了财产信托业务,有的信托公司财产信托的占比还比较高。
那么,财产信托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呢?曾有业内专家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对青年男女准备结婚,需要界定婚前财产,即便通过公证,但并没有解决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怎么算的问题。如果把婚前财产成立一个信托,基于信托账户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等特点,和婚后的收入就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当委托人的财产纳入信托后,该部分财产的法定所有权已从委托人名下转移到受托人即信托公司名下,信托公司以受托人身份代为持有,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处置,同时信托财产与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有所区别,从而实现财产隔离。
“财产信托可以对委托人拥有的股权、房产以及收藏品等以信托方式管理,实现财产保护、传承等多重目的。”陈进说,对于财产信托的委托人来说,财产信托表明信托已从理财工具开始向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过渡。从国外经验看,财产信托与家族财富管理、慈善信托密切相连。
不过,在实践中,设立财产信托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信托财产登记。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须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目前我国并无如何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的相关规定。”陈进说,实际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房产等不动产、专利须办理登记手续,其余财产转移无需办理登记手续或者登记并非生效要件。
除了信托登记制度外,税收制度对于财产信托的开展也有一些影响。陈进说,以股权信托为例,虽然不存在登记上的障碍,但由于我国不承认非交易性过户,将股权放入信托需交易过户,委托人要承担高额的税负。
总之,设立财产信托目前有利有弊,需要综合衡量。业内人士认为,从行业发展看,基于推进信托向本源业务转型以及探寻新的业务模式,财产信托规模和占比将会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