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理论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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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

据史料记载,现在植被稀少的黄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脉也曾是森林遍布、山清水秀,地宜耕植、水草便畜。由于毁林开荒、滥砍乱伐,这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蔓延,湮没了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河西走廊沙漠的扩展,毁坏了敦煌古城。科尔沁、毛乌素沙地和乌兰布和沙漠的蚕食,侵占了富饶美丽的蒙古草原。楼兰古城因屯垦开荒、盲目灌溉,导致孔雀河改道而衰落。河北北部的围场,早年树海茫茫、水草丰美,但从同治年间开围放垦,致使千里松林几乎荡然无存,出现了几十万亩的荒山秃岭。这些深刻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

在对待自然问题上,恩格斯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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