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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印发管理新规
科学事业费使用将更符合实际
记者佘颖

本报北京8月9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教育部近日印发《教育部科学事业费重大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新办法明确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文献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出版/传播/印刷费、劳务费、合作与交流、办公设备等,同时取消了学校提取的用于管理项目的费用。

从经费使用机制上看,新办法更人性化、更符合实际。新办法将专家咨询费单独列出,改为在数据采集费中涵盖数据跟踪采集、数据挖掘分析等费用,并且不再强调咨询费10%的上限。

从项目上看,新办法改变了过去将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和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两类的做法,重新划分为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重大科技项目生成、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三类。

其中,A类重大创新平台顶层设计与培育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为核心,开展高校牵头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大科学工程、全球顶级科学家工作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的顶层设计、重点培育和开放共享。

B类重大科技项目生成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引领科技前沿抢占制高点,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为目标,开展系统性、战略性研究,提出国家(国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建议。

C类重大科技战略和政策研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政策问题开展系统化研究,形成重大战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新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年轻化,取消了对申请者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办法规定,B、C类项目主持人一般应为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对承担的项目数量也有所放宽,原则上同一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项目,同期承担科学事业费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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