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采取了坚决有效的措施化解过剩产能,而且成效正在逐步显现。我国钢铁企业出口不存在倾销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国钢铁产量同比下降1.1%,价格回升,3月份钢铁全行业当月实现扭亏为盈,4月份起实现累计扭亏
本报北京8月9日讯 记者亢舒 王轶辰、实习生吕端报道:今年上半年,我国钢铁行业运行态势呈现温和回暖迹象,化解产能过剩进程持续向前推进。与此同时,钢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并不轻松。面对一些针对钢铁行业的质疑,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巡视员夏农8月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已经采取了坚决有效的措施化解过剩产能,而且成效正在逐步显现。我国钢铁企业出口不存在倾销问题,企业都能够实现利润。
夏农表示,我国近年来的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也高于美、欧等国家和地区。2014年全球粗钢产能利用率为73.4%,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为73.6%;2015年全球产能利用率为69.7%,按2014年产能数据推算,2015年我国产能利用率为71.2%。
夏农进一步解释,我国已经采取了坚决有效的措施化解过剩产能,而且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其他产钢国家和地区也应该同样作出努力,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应该出台积极的应对举措,化解过剩产能。而不应将钢铁产能过剩这一全球性问题归咎于我国,采取贸易保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错误做法。
夏农说,我国主要采取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政府主要是做好职工兜底和社会稳定工作,保证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事实证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是十分有效的,今年上半年我国钢铁产量同比下降1.1%,价格回升,3月份钢铁全行业当月实现扭亏为盈,4月份起实现累计扭亏。下一步,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去产能工作,确保完成五年化解目标任务。
上半年,中国钢铁贸易史上首遇“337调查”,4月26日,美国钢铁集团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调查申请。40家中国企业面临的三项指控是:密谋控制价格、盗用商业秘密、伪造商品原产地。
夏农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美国在钢铁领域对中国钢铁产品共发起了40余起贸易救济调查,抬高税率,打压中国钢铁产品,其中绝大多数仍在生效。在“双反”措施的基础上,这次又启动“337调查”,是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双反”调查的升级,属于重复救济,滥用贸易限制措施,是对世界钢铁正常贸易秩序的严重损害。
夏农表示,美方一方面要求中国压减钢铁产能,一方面又指控中国钢铁企业控制产量与出口量,这种做法自相矛盾。我们希望美国钢铁业能够正视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根源和倾听中国钢铁业界的呼声,加强对话、沟通,共同努力应对当前因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需求不振导致的产能过剩问题。
同时,粗略统计,从4月下旬至5月底,包括欧盟、智利、美国、越南、澳大利亚、印度、哥伦比亚、加拿大和马来西亚在内的多个国家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或者作出反倾销裁定。
夏农表示,我国钢铁企业出口不存在倾销问题,企业都能够实现利润。从出口价格看,2015年我国出口的板材品种平均价格为3670元/吨,而全年国内板材平均价格最高点不超过3600元/吨。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并不鼓励钢材出口,相反还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控制钢材出口。一方面,对有些钢材品种加征出口关税以减少出口,比如,硅铁的出口关税加征到25%;另一方面,主动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目前所有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均低于17%的增值税率,部分钢材产品不予退税。而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我国可以对钢材产品执行不超过17%的退税率。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总需求逐步减弱,部分行业产能利用率下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一些企业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甚至濒临倒闭,但受一些体制机制因素制约,以市场化方式退出的障碍较多,成为僵尸企业。这类企业的存在,扭曲了市场信号,降低了要素资源利用效率,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妨碍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
夏农介绍,我国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坚定不移地处置僵尸企业;另一方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一企一策,促进僵尸企业退出,同时确保社会稳定和良好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