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今年3月1日开始,河北省衡水市车管所要求所有新上的出租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不再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而目前衡水市充电设施建设并不完善。这意味着一些出租车司机在车辆开满8年报废或者发生事故报废之后,只能使用新能源汽车。
当地有关部门出台这样的政策,大背景是近年来河北省越来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为了减少空气污染而推行新能源车,初衷是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当地必须首先具备推行新能源车的条件,比如,便捷的新能源汽车购买渠道、完善的充电设施等,才能取得应有效果。
环顾国内推行新能源车的城市,几乎都无一例外地制定了补贴政策,有些地方的补贴更是高达汽车价格的一半还多,但是衡水市目前并没有出台这样的配套政策,需要出租车主自己支付所有的购车费用,这超过了很多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衡水市政府相关部门7日迅速做出回应称,鉴于该市目前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应配套设施仍不完善,在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允许新能源出租车和燃油出租车并行使用。当地政府这种知错就改的态度,值得点赞。地方政府更应认识到,好的公共政策并不是“一枝独秀”、孤立无依,而必须与当地发展实际相结合,并制定好配套措施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