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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严整治私拆乱改
杨明生

笔者在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区调查发现,近年有些居民随意破墙开门、封闭露台、扩建房屋、楼顶盖房、占用楼道、挖地下室、圈占公共绿地。起初,私拆乱建现象在老旧小区表现突出。这些小区居住的多是下岗职工、退休老人和外来租户,东西多,居住面积小,而小区往往没有物业管理,原产权单位又大多不景气,导致私拆乱建泛滥。在有些城市,此风呈愈演愈烈之势,连新建小区都出现了私拆乱建现象。

居民私拆乱改房屋的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改变建筑用途和建筑风格。某市步行街是该市整体开发、一次性建成的具有骑楼风格的商业小区,部分商户为了增加几平方米门面,擅自将一楼廊道封闭改成营业区。一家行动引发群体联动,造成步行街一楼廊道全部封闭。二是改变建筑结构。一小区是某市开发规模较大的居民小区,部分业主毁掉绿化面积,挖地三尺修建地下室,或在屋顶乱搭乱建扩充面积,建造私家小院。

私拆乱建现象频发固然与部分居民谋取私利有关,也与监管滞后不无关系。虽然城乡规划法及各地的实施办法都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但实际上,业主拆改房屋结构时,绝少会向规划部门申报。从现有监管机制看,建筑物一旦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除非上级另有“规定动作”,否则对其规划及质量安全监管就终止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房屋管理中的不同问题归不同部门监管,执法合力差,管理周期长,而拆改工程隐蔽性较强,有些还特意选择管理部门休息日或夜间施工。等监管部门的管理程序走完,私拆乱改木已成舟,往往是“拆建三五天,查处大半年”,而如何拆违和如何恢复原状又成为另一个难题。

私拆乱建现象破坏了城市整体规划,无异于自毁家园,破坏市民共有的生活环境。从根本上杜绝私拆乱建现象,一要加强综合整治。对私拆乱建现象组织调查摸底,对照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文件,对具体违规行为进行甄别,在此基础上,加强专项整治。二要加强常态化监管。完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私拆、乱改、野蛮装修的具体形式和处罚标准,明确有关管理机构的职责,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对私拆乱建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治理。三要增强市民尤其是小区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营造房屋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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