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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老赖”须联合惩戒
孙文杰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今年6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务共计4.2万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老赖”消费和出境、限制“老赖”担任公司职务……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向“老赖”说不,有利于整肃市场经济环境,树立社会诚信理念,维护各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信心。今后,还要多管齐下打击“老赖”,建立起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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