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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矫正不文明 “限乘”可以有
关育兵

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游客在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严重不文明行为的,乘坐航班或将受限。

当前,出境游、边境游热度越来越高,我国游客的文明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个别极端不文明事件仍然存在,影响了国人的整体形象。

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矫正,需要长期引导,但对极端个例,则要强力矫正。采取强力矫正的措施,能以儆效尤,防止破窗效应。比如,把严重不文明行为的人纳入征信系统,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限乘等强力矫正措施,对受限者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采取这一措施,要做到严谨,力戒随意。首先,标准必须客观且透明。关于什么是严重不文明行为的问题,必须要有具体化的标准,让游客自身可以做出衡量和判断。标准太低,不利于文明素质提升;标准太高,也会打击一大片。此外,对严重不文明行为的认定,还需要独立评估机构。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经营者可提出纳入征信记录的建议,但是否纳入,还需评估机构进行判定。其次,对惩戒措施的期限,也要有明确标准。依据其不文明行为的严重程度,在作出惩戒决定的同时,也应明确惩戒期限。我们必须看到,惩戒措施是手段,不是目的,唤醒受惩戒者内心的文明意识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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