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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部门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加强政银企互动——
产融合作 互助双赢
本报记者 刘 瑾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明确了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启动了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的相关工作。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工信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改变了去年持续负增长状态,这当中,金融的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支持实体经济也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四部门联合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就是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为目标,强化金融对产业的支撑作用,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通过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这次四部门联合推动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目标明确,内容丰富,亮点很多。”该负责人表示,概括起来,试点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加强信息共享,搭建产融合作平台;第二,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双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等;第三,探索各类基金合作的新模式,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第四,创新财政金融有效互动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第五,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产业链融资主要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和专业化、个性化的特点。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试点强调不求面面俱到,要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务实推进。试点城市可结合实际,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的《加强信息共享 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开展试点。试点城市工作的目标是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产业信息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基本建立并有序运转,金融服务产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与金融互动良好,重点产业健康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

据介绍,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二是突出特色,示范引领;三是立足创新,重点突破。

该负责人表示,申报产融合作试点的城市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产业基础好,二是金融资源丰富,三是政府对产融合作工作高度重视,四是产融合作具有一定的基础,产业与金融互动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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