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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监管异常交易不是打压市场
择 远

上交所已经连续两周向市场公开发布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典型案例,涉及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强化尾市涨跌停趋势的虚假申报、盘中虚假申报和盘中异常申报两类异常交易行为。

对于交易所连续公布监管典型案例,市场上有不同的声音。笔者同样对此有话要说。

首先,对于异常交易的监管,不能与打压市场画上等号。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交易模式不断涌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有所变化。因此,有必要对异常交易的行为予以监管,以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我们看到,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交易所重点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反向操作。因为这种行为会迷惑、扰乱市场的真实交易,从而诱导中小投资者的跟风盘进来“抬轿子”。由此,可以判断,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打击的是类似“敢死队”、通过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来获利的人,其他正常交易的投资者不会受到影响。

另外,我们看到,交易所监管的不仅只是针对“打涨停”的行为,如果是跌停板上出现违规行为,同样会采取监管措施。

所以,对异常交易的监管不是打压市场,而是规范市场。这一点,上交所在7月22日的答记者问中也有过明确表态,称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主要针对资金交易量大,伴有异常特征,且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行为。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并不会触发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正是为了让广大中小投资者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其次,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不是最近才开始的,而是监管部门长期以来持续推进的一项工作。

2015年6月12日,上交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5年修订)》,其前身是该所于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制定《监控细则》的目的是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同时,《监控细则》明确,上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相关证券账户当日交易、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由此,不难发现,对异常交易监控,这是一项长期都在推进的工作。只不过,这次是交易所将监管案例汇总、发布,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市场投资者树立合规交易理念,加深对交易规则知识的理解,正确认识到一些所谓“操盘技术”的市场危害性。这有助于中小投资者在遇到证券交易价格短期大幅波动时,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避免盲目的“追涨杀跌”蒙受损失。

再次,这是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推进监管公开的一个表现。根据国际监管部门组织(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中的要求,监管者的责任应该准确、客观、清晰,监管者应该采用明确、一致的监管程序。为此,证券监管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都必须向有关当事人公开,必须保证有关当事人对证券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方面信息拥有知情权。

所以,在推动监管公开的大背景下,幕后监管必须要逐步走到幕前来,告诉市场:监管者“在做什么”“会怎么做”,并为不断推进监管标准公开进行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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