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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东城人民法院探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
制度创新破解“陪而不审”
本报记者 杨学聪

去年5月起,一场围绕陪审员制度的试点改革在北京东城人民法院推开。时隔一年,在全区选民中随机海选产生的新一代人民陪审员已经走上岗位履行职责。东城法院正用创新从制度上破解以往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尴尬。

陪审员选任社区全覆盖

41岁的刘深,是中国国家话剧院国家二级编剧。去年下半年,经两轮筛选并通过北京高院新任陪审员任前考试后,他又有了一个新身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通过庭审观摩,熟悉程序,感知氛围,他于去年9月24日正式宣誓就职。

刘深成为陪审员的机缘始于东城法院进行的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北京东城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之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足、陪审案件范围不够明确、职权与职责不相匹配、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缺乏、履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探索。

试点过程中,东城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新一届陪审员的选任、宣誓、岗前培训,新任陪审员已经顺利履职。

试点办法明确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条件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将学历条件从一般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降低为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规定人民法院每5年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保证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

去年下半年,东城人民法院对东城区17个街道的152个选区的选民情况调查摸底,从全区55万选民中经两次随机抽选,确认468名正式候选人。8月底,由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加上任期尚未届满的52人,东城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520人,是法官员额数的3.3倍,增幅达187%,实现了各街道、社区的全覆盖。

息诉止争当好“黏合剂”

如何调动每位陪审员的积极性并加以高效地管理,是一道难题。东城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办法》,并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探索发挥陪审员的积极性和自我管理的模式。

在新的制度框架下,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这就要求陪审员真正深入到案件中,大胆发表意见,公正提出自己的看法,在对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监督的同时,还要起到法官和当事人之间“黏合剂”的作用,真正做到息诉止争。

东城法院组织陪审员脱产学习和庭审观摩,并将全体陪审员分为10个小组,选派经验丰富、威望较高的陪审员担任小组组长、副组长,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让组长们成为法院陪审工作决策的好参谋、传承陪审经验的培训师。

63岁的钟启龙是东城人民法院众多陪审员中的一位。谈到改革带来的变化,他感触很深。他告诉记者,以前当陪审员可以很轻松,有些案件中可能只需要在合议笔录上签字履行程序即可。“改革后,法官对我们更尊重。为保证我们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理中,总是让我们先发言谈想法。”这就要求陪审员有专业素养,投入时间精力,参与到案件中。

如今,钟启龙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以老带新”的管理工作中。新陪审员第一次到庭由老陪审员接洽,提前进行沟通交流,尽力解答问题,帮助新陪审员克服紧张情绪,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尽快进入状态。

至今年上半年,东城新任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338件。

完善制度探索“北京经验”

在试点过程中,东城法院完善陪审员动态增补机制,把陪审员人选考察工作常态化,建立候选人信息库。依托考评,使参审意愿不高、履职状况不佳的陪审员退出工作常态化,并可随时启动补充增选程序。

为发挥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东城法院实行互评机制,由陪审员评价审判长、法官和书记员审判责任心强弱、审判能力高低、是否充分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是否公道正派等;法官评价陪审员参审是否积极、是否尽职尽责、是否遵守审判纪律等,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工作考核依据。

东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军表示,东城法院将认真落实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与经验总结,更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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