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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海仲裁庭不是联合国机构 并且违反《联合国宪章》精神
——中国驻美国使馆发言人致函《金融时报》

本报华盛顿电 记者高伟东报道:中国驻美国使馆发言人朱海权日前致函《金融时报》评论部,针对该报在有关社论和报道中将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称为“联合国仲裁庭”等错误言论,阐明中方有关原则立场,要求该报刊登信函,澄清事实。

信函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不是联合国机构,也不代表联合国立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均就此作出澄清。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指出,“联合国对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实体问题不持立场”。该仲裁庭仅由同联合国毫无关系的常设仲裁法院提供秘书服务。不同于联合国使用独立预算运转,仲裁庭向参与仲裁方要钱。此次仲裁费用由菲律宾支付。

信函强调,《联合国宪章》呼吁成员国“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开宗明义要求坚持“互相谅解和合作的精神”。联合国一贯呼吁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议,大量联合国成员国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但菲前政府拒绝了谈判这一选项而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了自己的承诺和仲裁需建立在国家同意基础上的通行实践,同《联合国宪章》精神相悖。仲裁庭越权行事,破坏了谈判协商努力,激化地区冲突与对抗。其提出的所谓裁决根本不具权威性和公信力。中国不承认、不接受所谓裁决,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捍卫《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时报》虽承认信函所述属实,但仍拒绝刊登。近期,中国驻美国使馆已4次就南海问题致函《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等美国媒体,均得到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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