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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出台去产能专项方案
明确化解过剩产能时间表路线图

本报讯 记者冉瑞成报道:日前出台的《重庆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方案》提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把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政策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去除无效供给,不断提高工业供给端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方案》,2016年底前,全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基本完成。2017年底前,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面完成,全市钢铁产能控制在800万吨左右。

煤炭行业,全市关闭煤矿340个左右、淘汰落后产能2300万吨/年左右。通过实施煤矿关闭退出和产业结构优化,全市煤矿数量压减到70个以内,煤炭产能压减到2000万吨/年以内。

烟花爆竹行业,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转产,力争实现全市5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市场。

船舶、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小火电等行业,依法依规关停主城区3000吨/日以下水泥生产线;鼓励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兼并重组;船舶行业力争退出产能20万载重吨;关停单机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2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方案》提出,建立“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数据库。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且无法正常经营,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可认定为“僵尸企业”。对经过登记注册但长期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可认定为空壳公司。在市属国有和非市属国有去除一批“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通过3年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市场出清,去除一批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使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生产不安全、长期亏损的企业基本消除,腾出资源要素、市场空间支持有前景的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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