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融天下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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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即将开启示范试点——
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速
本报记者 冯其予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步伐,从年初至今有关政策陆续出台。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作为重点,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为此,有关部门将在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开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乳制品将纳入试点追溯范围。此次试点预计在一年半的试点期间完成体系建设,并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的推动下,这次试点以肉类、蔬菜、中药材和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打造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推进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和风险管控,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打造放心消费主渠道,助力消费转型升级。

试点将推进肉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升级。重点对已有肉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升级,包括对批发市场等关键环节实施电子结算改造,推广应用二维码等先进适用追溯技术,提升用户体验;适度扩大节点覆盖率,推进与种植养殖环节追溯系统对接,健全追溯网络;更新改造现有老旧设备,优化升级追溯流程,保证正常运转;建立追溯专用标识标记制度,培育可追溯产品消费市场;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建立保障追溯体系可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

试点将开展特色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这次试点将选择1至2个产业链条完整但受假冒伪劣影响较重的当地特色产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包括支持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追溯体系,实行品牌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电子化交易、信息化追溯,打造特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推动向线上延伸追溯链条,打造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过程追溯体系;支持第三方认证机构建立追溯体系专门认证制度,形成市场化的认证服务体系。

试点还将开展乳制品追溯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乳制品生产及消费总体格局,探索开展乳制品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追溯体系。鼓励开展进口乳粉追溯体系建设。此外,这次试点还将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信息互联互通的要求,建设地方重要追溯管理平台,汇集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信息,形成权威统一的追溯大数据库;完善政府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将追溯管理平台打造成跨环节、跨部门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的统一通道;依托追溯管理平台建设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有序开放追溯数据资源,探索追溯数据增值利用。

据了解,中央财政资金将为这次试点项目提供7亿元资金扶持,其中,省和直辖市支持2亿元,计划单列市支持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起引导带动作用,支持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的最终目的是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形成经营者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安全机制。马增俊表示,在试点过程中可以考虑从两方面来完善整个产品追溯体系,一是注重加强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可以考虑将生产环节纳入追溯体系之中,另一方面则是在试点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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