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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高青:
资产收益带富农家
本报记者 乔金亮

暑假来临,山东省高青县常家镇蓑衣樊村村民司方亮的农家乐生意越来越好。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黄河资源优势,原生态、无污染,是感受黄河文化、观光放松的好去处。这几天来蓑衣樊村的游客络绎不绝,司方亮忙前忙后。而当地常家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也特别忙碌,一面进村入户为贫困群众发放“分红证”,一面为设立就业扶贫示范点的事宜四处奔波。

蓑衣樊村有587口人,贫困人口多达108人,曾是省级贫困村。近年来,常家镇把财政拨付的扶贫资金通过股份的形式注入大芦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用于在该村发展乡村旅游,并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给困难群众分红。土地流转了、农家乐建起来了,原本一个无名小村摇身一变成为附近闻名的旅游村。

2014年,蓑衣樊村整建制发展农家乐,集中建设农家乐30户。这30户有24户是贫困户。常家镇把扶贫资金打捆集中使用,以贫困户入股的方式先后投入35万元,依托大芦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发展乡村旅游。目前,这个村已整体脱贫。

无独有偶。常家镇把有限的扶贫资金投入到和润丝绸公司的桑蚕项目上,用于在艾李村流转土地、建设养殖大棚、植桑育蚕。每年底公司拿出不低于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10%给贫困户分红,实现了贫困群众持续增收。2014年开始,他们把扶贫资金打捆集中使用,以贫困户入股的方式先后投入180万元,依托和润丝绸公司在艾李村发展桑蚕养殖,建成30多个专业大棚,养殖大户和合作社优先雇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从事采摘桑叶等工作。这样,除去分红和流转土地的收益,贫困户还可以赚取一份工资。

无论是蓑衣樊村还是艾李村,在他们脱贫奔小康的过程中,扶贫资金带来的资产收益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而资产收益扶贫的一个形式,就是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贫困人口的股份,参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优势产业项目、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以增加贫困人口的财政性收入。

模式创新激活一池春水。“资产收益扶贫”赋予产业扶贫新内涵,由原来的“资金到户”变为“股权到户”,妙处在于把“扶贫资金”变成了“下蛋鸡”,实现了“钱生钱”,既撬动了社会资本,又培植壮大了当地优势产业,更让贫困群众领到了分红。

经过调研,在征得贫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常家镇今年瞄准了潜力大的畜牧养殖、特色农产品种植、乡村旅游等产业,确定了黑牛养殖产业扶贫项目、雪桃种植产业扶贫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项目资金折股到户,量化到人。贫困户变成了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不用参与劳动,每年底获得专项扶贫资金所对应的分红。仅资产收益分红一项,预计每年可为贫困户每人增收900元左右。

万一企业亏损,会不会影响到参与分红的贫困群众的收入?这一点,常家镇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已作考虑,明确规定贫困群众负盈不负亏。项目协议明确,10年为一个周期,合作期内,合作公司承诺每年分红总额不低于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10%,将资金打入镇财政所账号,再由镇财政所打入各贫困户惠民一本通账号。

据介绍,当地对已经实现脱贫致富的村民,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将停止享受分红,对于新增贫困户,则按程序吸纳为扶贫对象,享受分红。项目协议期外,公司运营正常,效益良好,经村委与贫困户商议,可继续与公司合作;若公司运营不良,由第三方对该公司进行清产清资,优先偿还专项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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