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导游带团时因为没有“导游专座”,途中休息只能坐在与驾驶员并排的折叠座椅上。而该位置是车内安全系数最低的一个位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致命伤害的可能性要比后排座位高出六成左右。国家旅游局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客车不得在车厢内任何位置设置折叠座椅,在用营运客车的折叠座椅不得再使用;“导游专座”应设置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副处长孟秋介绍,目前全国道路运输客运车辆达到85万辆,其中专门进行旅游包车的有12万辆。一直以来,人们习惯将旅游大巴车门口处的折叠座椅默认为“导游专座”。但实际上,“导游专座”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都存在很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5年,共发生旅游交通事故3435起,造成19266人伤亡,其中751人死亡,平均死亡率3.9%。在涉及导游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伤亡的138起事故中,有140名导游伤亡,其中18人死亡,死亡率达12.9%,高出平均死亡率3倍。
从国家层面设计制定规范措施和保障导游执业中的人身安全,受到业界普遍欢迎。而在旅游车内设置“导游专座”,也是国际旅游行业通用规则。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说,国家旅游局从2015年开始与交通运输部一起,多次听取车辆生产运营企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旅行社、导游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通知》。记者注意到,《通知》下发后,许多导游纷纷在网络、微信上留言点赞,期盼这一政策能够尽早执行到位。
近几年,各地曾就设置“导游专座”作过许多尝试。比如,厦门市从2012年开始在33座以上的旅游大巴车上逐步设置“导游员服务专席”;浙江省取消了过道上的折叠导游座;北京市旅游委于2014年8月曾下发通知,明确要求“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等。
不过,各地因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实施效果并不明显。首先,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尊重,职业尊严未受到应有的保障。其次,由于旅行社逐利的需求,往往不考虑车辆座位等资源限制,招收过多的团队人员,不考虑导游的安全乘车需求。再次,导游人员在行业管理、政策制定中缺少话语权,其“声音”往往被忽视。
为了不让导游专座流于形式,《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游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逾期未予整改的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游客运车辆。同时,鼓励导游和广大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唐兵表示,随着强制措施的出台,将会打破以往的利益关系,使“导游专座”设置落到实处。孟秋也表示,虽然目前只是从车辆上规范折叠座椅不再使用,但是公安部正在修订相关法规,届时,乘坐折叠座椅将会按超载进行处罚。
北京旅游协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认为,“导游专座”从理想变为现实,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是一个社会、一个行业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进步的表现,值得提倡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