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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泛珠合作 云南大有可为
云南省省长 陈 豪

云南是泛珠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也是泛珠合作的受益者,泛珠合作使我们与港澳和东部沿海地区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与合作各方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产业、经贸、环境保护、劳务输出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助推云南实现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合作各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区域合作新格局指明了方向。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云南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正逐步从开放的末梢走向开放的前沿。开放发展的云南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推动泛珠合作。根据国家对泛珠合作的五大战略定位,结合中央对云南的三大战略定位要求,我们将努力在推动泛珠合作“双向流动、两头开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聚焦重点,加快互联互通。云南处于我国与南亚东南亚结合部,拥有国家一类、二类口岸24个,具有从陆上连通太平洋和印度洋,连接南亚、东南亚和西亚的独特区位优势。我们将发挥云南独特区位优势,加快外接南亚、东南亚,内联西南及东中部腹地的综合交通体系、能源管网、物流通道和通信设施建设。

发挥优势,搭建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平台。我们将坚持在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战略中谋划对外开放全局,积极搭建互利共赢的多边外交平台、经贸合作平台和人文交流平台,服务包括泛珠区域在内的各省(区、市)与南亚、东南亚的合作交流,不断创造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为泛珠区域等各地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增强自身跨越式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加快建设滇中新区,探索建设云南沿边自由贸易区,完善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和空港经济区等各类开放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完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滇印滇缅滇越滇老等双多边合作机制,办好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建设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健全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把云南打造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新高地。

优势互补,推动产能合作。我们将在遵循产能合作特点和产业转移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断提高与泛珠区域的产能合作水平,积极承接泛珠等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转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产业对接和国际产能合作,大力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努力打造产业对接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新样板。泛珠区域通过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走出去”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投资、开拓市场,进行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有利于泛珠区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形成东向太平洋、西向印度洋的双向开放格局,开辟泛珠合作新的领域和新的空间。

借鉴经验,推动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我们将充分借鉴珠三角的经验,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产业园区等方面加大力度,为云南改革发展增添动力。同时,我们还要借助香港、澳门的独特优势,扩大开放合作,促进云南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泛珠合作的美好未来需要各方精诚携手、更新观念、团结奋斗。云南将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以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务实的态度,更加主动地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区域各方一起,共同推动泛珠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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