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新伟 吴秉泽报道:近日,贵州省出台《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贵州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流域水污染防控治理制度,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利用,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提出,到2017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将大幅改善,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总磷得到有效控制;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部分严重的支流污染基本消除,长江流域53条主要河流105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超过91.4%;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方案》提出,贵州省将强化水环境监管,加强流域跨界断面考核,强化流域水质监控,完善流域水质和流量监测网络。计划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乌江流域生态补偿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建成的赤水河流域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社会化第三方运营,有效提升实时自动监测能力。计划在2017年起实行流域按月监测评估、按季度预警通报、按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区域限批、地方党政领导问责的重要依据。
《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作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