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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中山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规范化和自由裁量权量化改革——
“阳光执法”让群众感受公正公平
本报记者 张建军

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标准答案”避免“人情案”。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为突破口,通过打造“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将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化,杜绝了执法机关“同案不同罚”“关系案”等问题。

中山市法制局副局长彭振羽说,自2007年开始,中山市开始探索规范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中山率先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在经历了“选择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内部试行—全市单位内部试行—全市公开量化标准”等阶段后,于2011年把3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600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7800多项裁量标准,并通过中山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法制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开设“投诉专栏”,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6月,中山进一步深化梳理市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对2011年公布的标准予以修订,将各部门1970多种常用行政处罚行为进行梳理,共量化为6780多档。

“细化并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只是静态的监管,在执法实践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还会存在许多问题,如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甚至以个人的好恶和私利出发,办态度案、人情案、关系案。”彭振羽说。

为此,中山市提出,以打造“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来实现“阳光作业”的设想,将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网上公开运行。这一设想通过“标准+规范”的形式逐渐成形。2014年7月,中山市开发建设了“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该系统包括基础数据管理、网上办案、网上监督、执法异常告警、公众服务、绩效考评等六大子系统和行政执法职权数据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数据库、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数据库、行政执法空间信息数据库等四大数据库,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复议申请、结案归档、案卷评审等环节全部纳入该系统管理,自由裁量权全面量化最终迈向“阳光作业”。

完善健全的法规、规范的自由裁量标准也让中山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取得了实效。据介绍,由于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明晰,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近2年受理的1000多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因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违反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而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大大减少,更没有出现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明显不合理造成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这个系统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也是好事。比如,我们在现场发现了违法行为,只要将情节输入系统,就自动得到相应的具体的处罚措施;立案后,我们就按照系统流程一步步走下去办结案件。违法者也可以经系统查询每个步骤的办理情况,纠纷因此少多了。”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中山市行政处罚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已在中山各部门、各镇区全面推广运行,真正做到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制度+科技”的方式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说,中山将全面推进各领域法治化进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框架内,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多亮“绿灯”、少亮“红灯”,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既注重顶层设计,又注重实际着手,使制度建设接地气、顺民意、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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