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除创新驱动发展瓶颈,深圳市近期密集出台“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等方面的“三大政策”,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力、有度、有效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创新战略,培养壮大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与此同时,深圳市福田区从自身特点、自身优势出发,积极加强市区两级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紧扣“市场化、多元化、精准化、集中化”原则,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形成增量,资金申请清晰明确、诚信可靠、可预期和行业特色突出、阶段时段具体的要求,构建“上层整合资源、中层精简审批、基层标准服务”的管理模式,完善资金政策体系,提高资金支持精准度,发挥产业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市场正向反馈为创新提供内在激励,有效激发市场配置资源的活力与动力,把产业创新、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等融合在一起,为创新营造良好的土壤,持续提升福田区企业竞争力。
产业资金是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引导支持的重要载体。自2012年以来,福田区建立了规范的“1+1+9”产业资金政策体系,对产业聚集、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向总部企业倾斜支持其做大做强;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尤其是支持高成长性企业;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培育企业中的好苗子;四是加大关键节点支持,帮助暂时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突破关键期、渡过难关。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2016年,福田区修订了产业资金政策,资金安排预计将达10亿元。修订后的产业资金政策体系格局基本不变,继续支持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文化产业、标准化战略、区长质量奖和产业行业协会,共设168个支持项目,其中核准制项目166个,评审制项目2个,具有突出招商引资和支持小微企业、坚持市场化多元化引导、指引清晰明确可以预期、突出行业特色及阶段时段特征等四大特征,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新的产业资金政策体现的十大变化:
一、改革资金运行机制,建立“简易程序办理、专责小组会议审批、联审会审批”三种办理模式。对标准清晰、条件清楚、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项目采取简易程序办理,办理时间从3个月压缩至1个月,提速60%,涉及46个项目,占27.8%;专责小组会议审批办理简易程序之外的实施细则规定支持项目,办理时间从3个月压缩至2个月,提速30%,涉及114个项目,占69.09%;联审会负责对超出各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规定范围的事项、专责小组提请审议的事项、其他联审会认为应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创新发现机制,产业资金政策体系原则上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功能,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营商环境综合优势。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且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未涵盖的事项,可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资金支持。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年度纳税额1亿元以上企业或在地统计属于大型以上企业由原来的年度支持不超过30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认定的特大项目支持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加大具体项目的支持金额,如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关注小微企业成长,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专门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对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每家小微企业予以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该举措将惠及辖区近3万家小微企业,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五、突出招商引资,专门设立招商引资实施细则,从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配套支持等7个方面支持重大龙头企业和重大关键项目的引进,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资金支持最高可达4500万元。
六、加大专门专业服务业支持,修订后的产业资金政策规定对提供法律服务、财税服务、金融中介、咨询服务、评估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会展服务等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高成长性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营奖励。增加办公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每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增加人才培训支持,对辖区专业服务龙头机构举办或组织参加的行业内高端培训,经事先备案,可按最高每人培训费用的30%,给予该培训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七、建立企业可预期、可监督的政府服务清单,各部门根据实施细则编制规范的《申请指南》,方便企业对号入座准备申请材料,政府在线发布政策,多渠道组织政策宣讲,各部门按公开的支持标准和流程审核办理,提出合理的资金支持方案,公开支持的企业名单和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资金支持限制清单,企业对照政策和标准可预期申请项目的办理结果。
八、建立资金支持限制清单,审慎梳理受累计支持满3年的支持项目,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需求,缩小限制清单范围,放宽支持项目。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年度对同一企业的支持上限由原来的3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
九、全年开放受理。除规定了受理期限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年开放受理,当年受理项目原则上当年办结、回复。
十、给予企业关键节点支持。辖区产业行业协会发现并经主管部门核实,具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辖区企业,也可以安排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新的产业资金政策突出行业特色及阶段时段特征。
一、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突出对总部企业持续服务和对存量企业的支持,做好市区联动的配套奖励,关注支柱企业、传统优势行业,鼓励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调动高端商务楼宇业主、物业公司、大企业积极性。“总部经营奖励”从原来的最高支持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二、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突出对出口外贸企业、社销零增长、服务贸易和专业服务业的支持,并全面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风险的保障力度。如保费支持,对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给予保费的4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新增“海外投资保险”支持,对相关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费的40%支持,专业服务业新增“购置办公用房”和“人才培训支持”,贷款贴息支持的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三、金融业和企业上市实施细则突出市区联动,紧扣市金融办出台的支持金融业条款,借力金融机构的“杠杆”和“桥梁”作用,发挥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金融创新、资产扩张、品牌宣传、高端培训、行业服务、上市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四、绿色发展实施细则突出对小微企业、市场化项目和对企业源头的支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研发推广类支持”、“专业服务类支持”等。
五、文化产业实施细则突出市场化、产业聚集发展和加大贴息支持力度,注重新引进重点龙头文化企业和产业园区自主培植优质文化企业,加大对创意设计和研发创新支持,引领时尚产业发展。
六、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突出科技金融、国高企业、孵化期企业、成长期科技企业、创新创客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
七、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突出标准研制、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和采用执行标准的支持。
八、产业行业协会实施细则强化对协会综合能力的支持,并鼓励提供“互联网+”服务乘数效能和发挥引入战略合作项目的桥梁作用。
在产业资金政策多年实践的基础上,福田区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到办理期限还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刚性规定。
一是统一入口和出口,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企业的综合平台负责申报受理,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对实施细则暂未涵盖但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事项按“一事一议”流程办理。
二是强调企业诚信申报,对企业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拒绝配合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将录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产业资金支持资格。
图为深圳市福田区CBD。
图为位于福田区的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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