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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11个 首批试点进展顺利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近日在京指出,目前我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试点省份推进情况看,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

姚建红说,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省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的福建省以“三医联动”为抓手,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切入点,有效挤压药价水分,全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加快医保整合进程,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初步达到了财政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收入不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的改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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