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13日电 记者吴凯报道:7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向来沪人员颁发了首批异地身份证。据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截至目前,上海警方已受理异地身份证业务800余笔。
自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将逐步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除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外,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具体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海户籍人员和来沪人员在丢失、捡拾身份证件后,可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或丢失招领。
来沪人员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主要分为三步:拍照、申请办证和领取证件。符合办理条件的来沪人员,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证拍照点拍照,目前上海共有居民身份证拍照点90个。
来沪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