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2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针对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财政部已于11日会同有关部门紧急拨付应急救灾资金8亿元。
财政部介绍,8亿元应急救灾资金中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5亿元,支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另有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亿元,支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开展改种补种,恢复农业生产等。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财政部、民政部今天向安徽、湖北、湖南、贵州4省安排5.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前期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上述省份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分别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灾区紧急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调拨发放救灾物资,认真做好各项救灾工作。目前,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