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广东省某市,有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被非法征用,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处罚令”。然而,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一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表面上看,国土部门不断下发处罚决定书,似乎是依法行政,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除了罚款、恢复土地原状外,还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所以,这种“文书式执法”只是做样子,本质上是一种“惰政”“懒政”,有损法律的权威,必须加大问责力度。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