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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座岛礁大型多功能灯塔已发光使用 我国南海民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本报浙江宁波7月10日电 记者王轶辰报道:7月11日是我国第12个航海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许如清在今天召开的2016年中国航海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自2014年开始,逐步加大了南海海域民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在南沙群岛有关进驻岛礁开工建设了华阳等5座大型多功能灯塔,其中4座已发光使用。随着一系列岛礁灯塔、灯桩的建成,以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信号的覆盖,使我国南海海域民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许如清表示,南海航线是全球最重要的海上贸易通道之一,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和船舶航行安全始终是我国关注和追求的目标。在维护南海海域水上交通安全方面,我国主要从加强航海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巡航机制、加强海上人命救助、深化国际合作等4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在永兴岛、东岛、琛航岛、中建岛设置了4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基站,实现了西沙重点水域信号的全覆盖;开播了4209.5千赫频率的海上安全信息广播业务,实现了对西沙、中沙水域信号的覆盖。截至目前,我国在上述水域已经建设31座民用航标设施。

在完善巡航机制方面,我国组织开展了南海海域巡航工作,初步调查和掌握了南海海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船舶交通和作业、海域污染等情况,也制止和纠正了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当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在加强海上人命救助方面,当获悉海上遇险警报信息后,我国都会立即派出专业救助力量,并协调社会救助力量、过往商船和渔船前往救助。海上人命救助的能力建设是我国长期致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已专门在湛江、海南、西沙设置了3个救助站点,并长期部署专业救助船舶进行值守。

在深化国际合作方面,为加强南海海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我国遵循有关国际公约,主动倡议南海周边各国在航行安全、海上保安、航海保障等领域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南海周边国家海上应急事件联合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目前,我们已建立了“中国—东盟海事合作机制”“中越区域性搜救合作机制”等多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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