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充分发挥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务实推进与泛珠各方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11年来,泛珠各方共与湖南实施合作项目2.9万个,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商贸、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在湘投资占省外来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有力促进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5%,2015年达到2.9万亿元;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9%,实际利用内资和外资年均分别增长16.4%、17.4%。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泛珠三角区域建设成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为泛珠合作明确了定位。尤其是当前,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将为泛珠合作提供新的契机、拓展新的空间、注入新的动力。湖南将加强与泛珠各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的合作,努力为助推泛珠区域发展蓄积新动能。
一是加强产业发展合作,共同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建议泛珠各方围绕各自去产能、去库存的重点,加强区域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项目和技术协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关联产业兼并重组和深度融合,共同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参与“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战略重组和品牌合作,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依托高新区、经开区和各类试验区、示范区等平台,共同制定产业跨区域转移指导目录,培育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集群。
二是加强开放发展合作,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合力。充分发挥泛珠区域沿海、沿边、沿江的多重区位优势,以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拓展东盟、非洲、俄罗斯、中东等新兴市场,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增长点。积极开展产能出海、境外投资、跨国并购、服务外包等重点行动,支持区域优势产业和优秀企业“抱团出海”,引导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提高泛珠区域整体开放水平。同时,为提高区域协同发展水平,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争取渝长厦高铁长沙至赣州段以及兴永郴赣、常岳九、贵阳至张家界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靖州至黎平、平江至伍市、许广线临武至毛吉岭、宜章黄沙至莽山、怀化至铜仁等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跨区域能源通道建设,加强公共应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是加强市场领域合作,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围绕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推动要素市场改革、标准体系对接、产业政策公平、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区域内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区域性商品、产权交易和人力资源市场,积极为区域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条件。深化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区域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市场标准一体化,实现市场监管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强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合作,共同设立泛珠合作发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泛珠发展。
四是加强社会事业合作,提高共享发展水平。在区域层面加大创新平台和资源整合力度,依托国家布局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平台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快建立区域性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同承担国家课题、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创新平台共建、创新资源共享、创新成果共用。强化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共同推进南岭山区、北江武水河流域生态治理,共建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打造泛珠生态经济圈。共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完善区域旅游营销网络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领域合作,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共同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医院检验结果互认、疑难杂症远程会诊和新农合异地即时结算,以及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险政策对接。加强扶贫攻坚合作,促进扶贫资源统筹和经验推广,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合作走向共赢,互利促进发展。我们坚信,泛珠各方精诚合作、务实作为,一定能取得更多更好合作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