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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序号债务人担保方式主要资产分布 标的债权余额

(人民币:元)

1深圳市高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抵押

+质押

高登工业园100,015.16㎡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人应收账款质押。187,778,839.932深圳市顶点先进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抵押

+质押

高登工业园土地使用权顺位抵押;高登工艺100%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71,411,600.473深圳市顶点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

质押

乳山顶点公司100%股权;借款人应收账款。33,677,128.114深圳深茂皮件加工制品厂保证无1,600,291.055深圳振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抵押无6,525,953.236深圳宝安永信实业发展公司抵押无7,904,672.987深圳市光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无8,485,207.578深圳市吉立电气公司抵押无10,382,795.329深圳鸿宝华丝绸时装有限公司保证无6,911,711.2910深圳市深恒实业公司保证无4,416,815.97合计 339,095,015.9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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