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产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启动
拟参股基金总规模应不低于2亿元
记者顾阳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据悉,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实体即将组建完成,启动参股基金推荐工作旨在加快引导基金投资运行。

据介绍,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的基金包括地方政府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行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并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参股基金应由专业管理团队管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的创新型企业。

按照要求,拟参股基金总规模应不低于2亿元。参股基金出资人必须架构清晰明确,并详细披露相关信息。基金出资人基本落实并出具承诺出资函件。出资人对基金出资应自愿且满足通知有关要求,严禁各类非法集资和出资人代持行为。

地方部门拟推荐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方案,应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按方案成熟程度于6月30日、7月31日前分两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