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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破老规矩 化解新问题
张 卫

资源税肩负着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的重要使命。但偏低的资源税率,以及从量计征的征税方式,让资源税的调节作用有所弱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类产品需求上升也带来了价格上涨,但只挂钩产量、不挂钩价格的资源税,对资源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将有助于改变这种局面,促进我国资源利用更加合理、更加高效。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需要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领绿色发展。其中,强化资源税的调节功能,建立资源品价格与资源品税负之间的联动机制,使税负内化于价格之中,将有助于化解资源短缺、开采利用效率低、消耗总量大、浪费现象突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环境的意识。

在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资源税改革也将成为重要的试金石。众所周知,资源税改革不仅要打破多年来从量计征的“老规矩”,还得同时做好清费立税工作,理顺矿业等领域名目繁多的收费。因此,改革的实施力度及探索成效,将对整体资源价格改革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

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下阶段,还须密切关注运行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发现新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促进资源税改革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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