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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半年 山东企业减免税款47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刘成、通讯员姜雪丽报道:截至6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半年。山东企业在中韩自贸协定下共受惠进口韩国原产商品18.8亿元,减免税款4700万元,主要进口商品为阀门零件、硫磺和不锈钢卷材。

据青岛海关统计,今年前5个月,韩国为山东省第一进口来源地。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韩国进口商品关税逐步下降,自韩进口商品成本也进一步降低,山东省对韩贸易企业获益日益增加。目前,山东省350多家进口企业享受了中韩自贸协定关税减让。

青岛海地村我家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进口销售韩国食品的公司,进出口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12月中韩自贸协定正式实施以来,公司已减免进口税款30多万元,受益明显。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是青岛地区减免税款额最多的企业,超过了200万元。“中韩自贸协定给我们企业注入了新活力。”公司副总经理李载镇介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不锈钢市场持续低迷,对企业影响很大。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公司进口原材料税率降低,国际竞争力增强,目前企业正规划二期扩建,以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

为保障中韩自贸协定顺利实施,企业充分获得关税优惠,青岛海关先后多次举办政策宣传会,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优惠政策。同时在各口岸通关现场设立专门窗口,办理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进出口通关业务,保障货物顺利通关。

据介绍,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还在青岛召开关际合作会议,双方确定设立中韩自贸协定通关热线,用于沟通协调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两国货物在双方通关问题。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基础上,双方海关将深化合作,提高中韩通关效率、促进中韩经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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