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区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出台“减负20条”
可直接和间接减轻企业负担400亿元
记者孙潜彤、通讯员郑杰

本报讯 记者孙潜彤、通讯员郑杰报道:“减负新政条条具有含金量,这是沈阳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动作。”日前,辽宁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对最新出台的沈阳“减负20条”给予积极评价。经济园区全面推行“零收费”,新兴产业用地优惠,补贴企业开展融资和设备租赁……初步统计,沈阳市推出的一整套20条“新政”,可直接和间接减轻企业负担400亿元。

在老工业基地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沈阳市出台的《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从7月1日起施行。主要从降低企业收费成本、税收成本、审批成本、融资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采购和流通成本七个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沈阳市政府秘书长连茂君说,要用政府的“减收”来换取企业的“减负”,用金融杠杆的“加力”给企业创新“加油”。

亮点一,经济园区全面实行“零收费”。在“中德产业园”、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以及各区、县(市)重点经济园区实行“零收费”。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征涉企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沈阳实行“零收费”试点区域面积超过1200平方公里,惠及企业近5万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超过全市一半。

亮点二,补贴资助企业融资和设备租赁。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拓展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对于通过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承接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建立东北振兴产业基金等多元投资基金,通过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金、保险和财政直补资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购置的先进研发生产设备,给予补贴。

亮点三,新兴产业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深入实施土地供给侧改革,出台了差别化用地19条政策。创新供应方式,推行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制度。按照不同用途制定差别地价,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此外,沈阳对优势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研发,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增值税。在降低公用设施工程费、稳岗就业、外贸出口和优质产品采购等方面,都制定了强有力的支持政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