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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贺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精心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记者童政 周骁骏

本报讯 记者童政 周骁骏报道:近年来,广西贺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取得明显成效。

在支队长杨喜看来,贺州市近年来在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主要在于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他说:“我们发扬了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咬住案件不松口、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服务对象不满意不下班的工作作风。”

支队树立“热忱服务、依法维权”的工作理念,突出业务能力培训。为强化队伍素质,他们邀请专家授课,举办劳动法律法规业务学习讲座15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3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支队还以“多一份热情、多一份关怀、多一份真诚、多一份奉献”为标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对前来咨询业务、投诉举报的劳动者,首先接访的监察员必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淡茶暖心、一流效率办妥、一句好走送别”的服务标准,对劳动者提出的各种疑问,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书写不便的劳动者,帮助其填写投诉登记表。

“在春节前的农民工集中讨薪高峰期,我们坚持‘白加黑’‘5+2’,誓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好。我们还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得到快速受理。”杨喜说。

统计显示,2016年春节前后,支队共为劳动者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问题800多个,入户监察用人单位108户,协调处理欠薪纠纷45件,立案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28件,结案率达96%以上,为劳动者追发工资1800多万元。

依法维权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根本。支队牵头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成员单位之间不定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各部门参与、联合行动、共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

此外,支队还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该制度对用工单位起到了预防和警示作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比如,支队在对“永贺高速公路贺州段”的检查中发现,该工程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立即责令该工程项目业主一次性缴纳了10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6年春节期间,该工程项目招用近2000名农民工,无一例投诉拖欠工资的情况。近两年来,贺州市本级财政共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笔、415.5722万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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