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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查验为保民平安 配合查验是法定义务
——公安部负责人谈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
本报记者 姜天骄

近期,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等问题。对此,公安机关强调,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公安机关一项日常的执法活动。人民警察认真负责地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职责所在,也是人民警察事业心、责任心的体现,理应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公安机关每年都能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查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抓获许多在逃人员。仅今年1至5月,全国铁路公安机关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抓获1.1万名在逃人员,其中包括杀人、抢劫、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人员。在一些大型文体活动安保工作中,严格查验居民身份证,有助于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在当前人流、物流、信息流快速流动的形势下,如果人民警察不能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公安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是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是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是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是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可见,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方便工作生活,希望广大群众尽可能随身携带身份证,并记住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遇到民警查验,要主动出示身份证并配合查验。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也不用紧张,可以提供工作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也可以报出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提供民警查验。在法治社会,人人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配合民警查验居民身份证,这也是公民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拒绝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在执法实践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比如,对于实施现场管制时不配合人民警察执法的,可以带离现场。又如,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再如,对于暴力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妨碍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提示大家,民警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不是要“找谁的碴”,也不是“看你不顺眼”,而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希望公民理解并配合民警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对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公安机关、各用证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共同努力。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水平;对冒用身份证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各用证单位在为持证公民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利用好居民身份证人像、指纹信息比对、挂失信息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核验证件真伪,严格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严防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公民个人要依法领证,一人只领一张证,同时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丢失被盗;要合法用证,不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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