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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 赔偿取得新突破

本报讯 记者齐慧报道: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将有利于油污受害人更加便捷清晰地主张自己的合理诉求,同时也将基金使用置于阳光之下,使基金使用工作更加透明公正、科学合理。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三级基金使用管理体系,将为规范、高效地使用管理基金提供有力的保障。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两起船舶油污损害赔付案件的理赔报告,3家获赔单位成为我国首批获得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付的受益人,这标志着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真正踏上了用之于民、惠及民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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