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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
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紧跟改革步伐
本报记者 袁 勇

近些年,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食品安全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变革,力求紧跟行业发展需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罗云波认为,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监管机构逐步集中。“事实上,从2009年第一部《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直在变化。总体来说,过去是多部门共同监管,现在监管机构逐步集中化。多部门监管有其局限所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空白太多,权责不清,执行任务时具体任务不清楚,出了问题时责任认定不清楚。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依据其总则,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立为5个主要监管主体,但是其他一些部门也会有一些食品安全的工作要做,所以这时候的监管还是相对比较分散的。党的十八大以后,监管主体更加集中,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形成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两段式监管,这是监管主体最为显著的变化。”罗云波说。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众多,拥有有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对此,罗云波表示,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依据其规定,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但是这时候需要协调的部门太多,协调难度较大。第二部《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委员会要协调的部门主要就是农业部门和食药监总局,协调效率得到了提升。

此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设立,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改变。“食品安全监管应当有的放矢,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整个监管体系做统筹安排。过去以事件作为导向来进行监管,现在通过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使食品安全事件尽可能少发生甚至不发生。目前的监管体系,是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防御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到了重心前移。”罗云波说。

那么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有哪些不足?罗云波认为,中央层面的监管体系已经基本理顺,但是很多地方的监管体系还没有落实到位。尽管很多地方按照中央政府格局进行改革,但是落实效果并不理想,部门精简遇到很多障碍,如何让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和中央相协调、相统一,是一个重要问题。

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升,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来说,应该如何应对?“食品行业企业也应该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夯实基础,重心前移。就是从农业原料出发,提升质量,这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当然,提升安全保障至关重要。”罗云波说。

食品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影响极其深远。“三聚氰胺事件”便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很多人处于对国产奶粉安全性的顾虑,至今选择从国外购买奶粉。罗云波认为,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是企业要吸取教训,严把产品安全质量关。此外,中国企业在应对危机时应该更加团结,不能互相诋毁拆台。“应当说,各个企业对奶粉质量都很重视,近些年我国的奶粉质量提升很多。也有很多消费者逐渐购买国产奶粉,但要彻底消除事件带来的影响,让公众完全信任国产奶粉,是一个更加长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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