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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记者夏先清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

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河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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