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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办税大厅问税负
本报记者 陈发明

6月1日上午9时,甘肃宁商酒店公司会计闫树蕃在兰州市城关区国税局永昌路办税服务厅很快办完了报税手续,她手里的税票是甘肃省第一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报税税票。

“我们属于生活服务业,改革后税负明显下降。”闫树蕃说,“以前营业税按照5%的税率每个月要纳税9000元,这次报5月份的税,按照新政策算下来只有5000多元”。

营改增试点“满月”后,甘肃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新试点纳税人正式迎来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申报日,全省95个国税办税服务厅及47个延伸服务点也同时迎来了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申报期。据介绍,自2013年8月1日甘肃省与全国同步推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全省已累计为4.3万户原营改增纳税人减税27.4亿元,整体减负面达97%以上。

据甘肃省国税部门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税务部门共交接四大行业新试点纳税人15.45万户,经核实确认四大行业纳入国税登记正常经营户数14.21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3.14万户。5月份累计自开专用发票3.95万份,涉及金额97亿元,税额10.05亿元;自开普通发票90万份,涉及金额517.5亿元,税额18.22亿元。

对于营改增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兰州马老六清真餐饮公司来说,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是发给企业的“大红包”。“以前我们按照定额交税,每个月的税额是8万多元。”在永昌路办税大厅的“营改增绿色通道”窗口前,马老六清真餐饮公司会计鲁小红一边填报表格,一边告诉记者,改革后公司的实际税负下降不少,“5月份我们的计税收入是120万元,按照营业税算,应交税6万元,但是在进项抵扣后算增值税,实际交税是5万元,税负下降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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