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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委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记者崔文苑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将用于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四个方面。

为规范使用科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改革对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的资金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方式投入资金。

据了解,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地方科研综合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区域科研活动量和科技条件水平、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等。二是体现地方创新综合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区域创新示范试点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培育、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区域技术市场活跃程度等。三是绩效考评因素,主要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预算监管报告以及地方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等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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