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环境资源审判面对环境和资源两类案件,跨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门类,点多面广、类型多元、数量众多,对现有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审判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根据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的现实需要和当地的案件特点,积极探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工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