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印发,继“治气”“治水”后,又打响“治土”攻坚战,彰显了党和政府治理环境突出问题的决心。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土壤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近年来,因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造成土壤污染问题的因素很多,但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同时,污染底数不清、法律标准缺失、防治体系不健全、科技支撑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各方认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从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出发,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等目标,确定了针对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10条35款,共231项具体措施。立足国情,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必将对我国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产生重要影响。
土壤污染治理,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通过淘汰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去产能、推行清洁生产、鼓励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发挥市场作用、完善激励政策等措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挥土壤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稳增长”“调结构”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有测算显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必须要从国情出发,不能脱离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相比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多门类、多领域知识和技术的集成运用,需要综合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国际经验来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历十余年甚至几十年,但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土壤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既要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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