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城市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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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养犬须严管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里养犬热悄然兴起。但是因养犬带来的问题也确实不少。尽管大部分不养犬的居民对养犬行为持宽容态度,可是养犬的文明程度并没有随着养犬数量的增加而提升。一些养犬人任由犬只扰民、伤害他人身心健康,无视他人的安全和生活需要的行为令市民难以容忍。城区内私自繁殖,遗弃幼犬的现象相当严重,成为城市流浪犬的主要来源。而流浪犬伤人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不久前北京丰台区一则流浪犬连续咬伤15人的新闻引起市民热议,也让周边的住户心中惴惴不安。

公共场所遛犬需严令禁止。部分人携大型犬流连于公共场所时,往往不拴犬链;有的养犬人携犬只出门不愿意清除犬粪;有些爱犬人士甚至将犬只饲养在居民楼楼道等公共场所。

现在看来,仅靠养犬人的自律显然不现实,要用法律的严肃性将养犬制度变得牢不可破。必须切实加强对家庭养犬特别是城区养犬情况的登记和管理,做到犬只信息与犬主信息捆绑备案,以备查询,并且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制定针对养犬人不去登记、不为宠物犬免疫,进而造成传染狂犬病隐患的强制措施;对在城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要采取严格的处罚管理措施。为市民安全着想,加强城市犬只管理势在必行。 (山东威海 袁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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